斯内普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几乎笑出了声,把一个女巫的孩子,丢给修道院!她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,是水吗?!晃荡一下是不是还能咕咚响?!
如果在中世纪,她几乎就是把自己的孩子送进火里,物理意义上的火里。
但有时候事情就是不受他控制,某一天他就跟中了夺魂咒一样走到了那个修道院,看到了那个瘦骨嶙峋的、穿着黑色罩衫的“小修女”在发救济粮。
老修女管她叫:“普林斯”。
她不是你的责任!斯内普曾经这么警告自己。
她们姓普林斯的人脑子都有病!斯内普曾经还这么警告自己。
再怎么警告自己都没用,他还是写下了第一封信,在那一年的圣诞节,署名是“the half-blood prce”(混血王子)。
他为什么写下那封信呢?斯内普竟然真的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,最终他得出一个结论:可能因为流着普林斯血液的人都有病吧。
他的肩上已经背了许许多多的东西,许多说不出口的东西。现在,他知道,他又不自觉把一条生命放了上去。
许多食死徒都盯着他,视他为可能的背叛者,随时准备杀了他,为伏地魔报仇。他不能毫无根据地靠近她,不然只会让她陷入危险。他只能远远看着她,看她挣扎着活下去,就像蜘蛛尾巷的他一样。
孩子总是看不过去的人带,斯内普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这句话的践行者和受害者。
他看着她长大,带着她走进霍格沃茨,然后看着她成为和他一样的斯莱特林。而在今天,他听到她或许会是狼人,曾经差点杀死他的狼人。
斯内普恍惚想起一年级时她恳求着、希望能不回修道院的样子。他把她养成了他,而且养的更糟糕。
他知道她不可能变成狼人,上学他盯着,暑假邓布利多让布朗盯着,天衣无缝也不过如此。
但他仍忍不住一遍遍地想,怀疑那个疯女人其实在普拉瑞斯出生之前就埋下了雷。狼人和人类结合生出的孩子是正常的,尽管狼人成婚的情况不多。
但谁知道她杀死自己的丈夫是为了什么,保不齐是他被狼人咬了呢?最终斯内普还是选择把她叫了过来。
听完普拉瑞斯的话,斯内普就后悔叫她来了。他总是后悔,一辈子都在后悔,反反复复地后悔,现在也不过是多了微不足道的一次。
普拉瑞斯在临走前交上了她准备退掉的课程:保护神奇动物课和麻瓜研究课。
虽然课少了两门,但她并没有轻松很多。她仍然比其他学生多一门选修,而且退掉的课程她也并没有放弃继续进修。
普拉瑞斯伸了个懒腰,将书本一本本塞进自己的挎包里。感谢斯黛拉,她送的葡萄牙软木包可以自由扩展空间,塞进普拉瑞斯所有的课本。
当然,如果它是背包就好了,普拉瑞斯现在有点怀疑自己要变成高低肩了。
当普拉瑞斯打着哈欠走出图书馆的时候,差点被人撞上。
她惊呼了一声,然后发现是老熟人:“噢,格兰杰,是你,小心点。”
“普林斯!不好意思,我急着去上课!”,说完,格兰杰像风一样跑开了。
普拉瑞斯感慨地点点头,斯内普教授的建议实在有一些道理,退掉一些课程还是有必要的。不然她现在准像格兰杰一样忙碌。
普拉瑞斯晃晃悠悠地转身,想继续往前走。
没走两步,她发现自己被格兰杰打断,走错了方向,于是又往回走。然后,她惊愕地看到格兰杰又从楼下上来。
啊?
因为普拉瑞斯多走的两步,格兰杰这次没有看到她,急急忙忙地往楼上跑。
普拉瑞斯揉了揉自己的眼睛,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。她单手扶住自己的头,倒吸一口凉气。
她想起这学期开学时,德拉科说的一句话:脑子用多了现在不好使了吧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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